“别瞧了,他不在的。”白锦京眉毛一挑,神色很是狡黠,“我今儿是一个人来的。”
“这不合规矩吧。”人来了会怕,人没来,红袖更怕了。好歹历练了这么些时,红袖才没在面上露了马脚。
“有什么规矩不规矩的。”白锦京拉过红袖,“我又不干嘛,就找你喝茶。不怕的。”
比起从前把长发塞进帽子里藏起来,扮作男孩样。现在白锦京身量瘦高,又是货真价实的短发。仔细一看,红袖还发现她用炭笔画粗了眉毛。冷不丁瞧来,白锦京确实像个风姿飒爽的少年郎。
“不是说去霓虹国上学了吗。怎么就回来了。”照例给客人上了茶水点心,红袖笑得很甜。白小姐是个好人,能见着红袖自然是开心的。
“这话说得,小红袖见到我是不开心了?”捏了捏红袖的脸颊,白锦京把她逗得脸红,“霓虹又不远,回来的机票也不贵,家里有事自然就回来了。”
“红袖没有这个意思。”
“怎么这么不经逗。”
两人笑闹了一会,白锦京突然神色一正,然后带着神秘的说:“你知道我去霓虹学什么吗?我学医了!”
“学医好呀,学医能治病救人,是天大的好事。”随着经历的增多,红袖是真觉得,在如今这世道,人命不值钱。人命越贱,医生越贵。能把一个人的性命从阎王爷手上抢回来,做医生的也是神仙手段了。
“家里送我去学文学的。女孩子嘛,写写散文、作作诗,有三分名声在外,便算是名媛。”白锦京苦笑,“我家里已经足够开明的,愿意送女儿出了国门。可还是脱不开女孩子要有个好名声好嫁人的桎梏。学文学,就是他们为我选择的,轻松又好走的阳关路。”
“家里人也是好心嘛。”听白锦京这么说,红袖也觉得学文学好。
“可我不甘心!”白锦京的眼里闪着光,“我中学的时候,物理和化学是顶好的,生物也不赖,没几个人能比得上我。反倒是文学一般般,算不得优秀。若论资质,我不是文学的好料子。”
“那之前为什么不跟家里人说呢?”
“说了,怎么没说。”白锦京收了那不如不笑的表情,“他们说,学医苦、学医累,女孩子学医白受罪。医院里除了打针、抽血、伺候人的护士是女的,其他都是男人。我便是学了,家里也只许我开个私人诊所玩玩,正经上手术台是不许的。”
“你知道吗。”白锦京顿了顿道,“就连赵知格都不支持我。他说西洋医学是要学解剖的,到时候什么兔子、老鼠、青蛙都得亲自开膛破肚,手上不仅要沾着腥臭的血,还有油腻的脂肪,以及黏糊的其他不知名组织。”
白锦京的烦恼对于红袖来说已经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她除了苍白无力的劝白锦京说,大家都是为了她好,也说不出什么别的。
白锦京握着红袖的手:“好红袖,换了专业,偷偷学医,这事我只跟你说过,旁人都不知道的。你肯定是会支持我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