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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死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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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我是瞎了吗,我怎么在你屏幕里看见陈忘野了。”视频那端胡桃伸着脖子,一张大脸逼近镜头,几乎贴在屏幕上,眼睛瞪得像铜铃。

一片喧闹声中,黎雾把镜头转回前置,对着自己,醉醺醺地笑道:“你认识这主唱?”

“天啊我都服了。”胡桃长呼口气,尽量冷静,“我现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再转回去给我看看。”

“这都已经唱到第二首歌了。“黎雾戳了戳屏幕又把镜头转回后置,对着台上的帅哥语调高了些,邀功说,“怎么样姐妹看到帅哥就立马给你分享,够意思吧。”

原本她对他的第一印象是桀骜不驯,叛逆又张扬,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唱情歌动情的缘故,他的嗓音愈发喑哑低沉,像在刻意压制着什么。

黎雾越来越兴奋,算是明白那些大学生说的破碎感是什么了。

还真是个“有故事”的Bking。

帅哥似乎注意到了她的镜头,他站在台上居高临下,眼角微挑,一副目中无人的姿态,隔着屏幕能看到他的眼圈有些发红,捏着话筒的手臂劲瘦有力,青筋突起。

“怎么说呢,他看起来像是那种do的时候会掐着人脖子,逼问人爱不爱他的。”黎雾直勾勾地盯着屏幕中的帅哥,认认真真分析。

真帅啊,狠狠踩在她审美。

怎么形容呢,心脏狠狠颤动的帅,甚至觉得心痛。

这次终于看清人,胡桃就差尖叫了,在镜头前张牙舞爪,“靠啊啊啊,真是陈忘野!!!还掐脖子呢,你不怕他现在就过来掐着你脖子??!”

陈忘野是什么人物啊,用三个字形容。

——“大反派”。

谁敢惹他啊,一个集合了反派所有特点的人。杀伐果决,不可一世。

说好听点叫他不会绝望不会心碎,说难听点就是,大克星,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走,谁靠近他谁就会变得不幸。

但这词可不是她发明的,是算命的人说的。

这哥从小就被人说是灾星,被家里人踢皮球一样丢来丢去。但最绝的是他每换一个环境都变得更强,真就应了那句话,吸别人的精气旺自己的命。

想当年黎雾还曾经拍着胸脯眼睛亮闪闪地说过:“巧了不是,我从不心疼男人,‘红颜祸水’被骂多了,这次就试试能不能负负得正。”

后来还不是食言了。

“掐我脖子干嘛,哦,但你觉不觉得他好像老往我这边看。”黎雾脸颊红晕更深,醉得不轻,拍着胸脯夸下豪言壮语,“你看着吧,姐今晚就把他拿下。”

“我去我真的是服了,你喝了多少啊,你现在在‘Gift’?”

黎雾数数桌上的空杯,撑着眼皮笑道:“没多少、区区3杯。‘Gift’?哦对,这家店叫‘Gift’。”

她拎起桌面上的酒水单,眯眼辨认了半天,看到写在招牌下面的一行小字,忽地笑了,一字一句地念:“Gift,你是天赐的礼物,我痛饮的毒药。”

Gift这个词她知道,在英语里是“礼物”,在德语里是“毒药”。

“礼物?和我的名字谐音诶。”黎雾对着屏幕傻乐。

胡桃快被她整麻了,“别管什么毒药了!”

她着急忙慌地边穿衣服边下指示,指着她鼻子一字一顿,生怕她听不见,“从现在开始你认真听我说的话,为了你的生命安全,你现在立即从店里离开。离台上那个人远点,别听他,别看他,别打他的主意,知道了吗。”

“嗯?”

“快点!拿衣服!我现在就过去找你,你哪也别去,直接回家,听到了没。”

“哦。”黎雾晕晕乎乎听了她的话。

听她一声令下“跑啊!!!”她还真就乖乖跑出去了,跑出店外冷空气被大口吸进肺腹,脚印压在厚厚的雪地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她在雪夜里竟然觉得畅快。

好久没这么轻松了,坏心情和解决不了的烦恼都随着呼吸吐出,化作白雾融入黑夜。

只不过从别人角度看来,她的背影颇有种落荒而逃的架势。

夜店离家不远,黎雾五分钟就到家了。

回到家她一头倒在沙发上,才后知后觉地感到肚子很痛,这几天她刚回国,吃辣吃多了又连着喝酒,而且刚刚跑太快吸了不少冷气,胃越来越痛。

怕不是真犯了肠胃炎。

家里没药,黎雾戳戳手机点了个外卖送药,然后脑袋一歪,迷迷糊糊就瘫在沙发上睡着了。

睡得不沉,做梦也断断续续的,她先是梦到了刚刚那个主唱帅哥,梦里她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一个模糊又冷淡的轮廓,他背过身,指尖一触就化为雾气。

在梦里她都不免吐槽,自己二十多年没谈过恋爱,不会是要老树开花了吧。是不是真没谈过可以存疑,但至少在她仅存的可怜巴巴的记忆里是没有过。

如果真是因为失忆把初恋忘了好像有点亏,但医生又说她是忘的痛苦记忆,如果真忘了也就说明那个人是渣男吧,又不亏。

思考混乱,不成逻辑也不成体系。

她自己都无语,失忆的副作用难道是失智?

说到失忆,其实她的记忆不是一下子清空,而是一点点消失的。

她第一个忘的是她爸。

之前她在美国和她妈视频,镜头里出现了个陌生男人,她问是谁,她妈都蒙了,说是你爸啊还能是谁,头发少了点你就认不出来了?

说着说着她妈忽然话锋一转,连带着声音都染了哭腔,“我知道你这些年一直怨你爸爸,但你也知道当年的事情是没办法…”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出问题了。

这次回国她也没和爸妈说,直接回的自己的公寓,万幸她还记得自己家的位置,包里有钥匙,直接开门就进去了。

睡梦中,黎雾出了些汗,家里的暖气开得很足,愈发闷热,她仰头胡乱扯了扯领子,不小心碰到了胸口的纹身。

已经不痛了,开始隐隐发痒。

只能说,她昨天纹这个纹身的时候还记得某段记忆,今早醒来就忘了。

黎雾嘴角颤了颤。

这…

所以这是想忘还是不想忘啊?真不想忘的话用大汉字多好,打什么哑谜。

记忆像一块破碎的拼图,缺了最重要的几片,怎么可能拼得完整。

梦中她算想明白了,这么拧巴的行为只有一个解释。

她是既想忘,又不想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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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

门铃忽地响起,在寂静的夜里尖锐而突兀。

黎雾从睡梦中惊醒,第一反应是胡桃来了,她没多想就爬起身去开门,门开的瞬间,见了来人她一秒钟就吓醒了。

刚刚那个主唱帅哥就站在眼前。

零下的冷空气扑面而来,眼前人染着风霜,大衣上还沾着些未融的雪花。

他个子很高,光是站着不动就极有压迫感,像堵坚实不透风的墙,亘在眼前。

他穿着一身黑,眸色也黑,半边脸笼罩在阴影中,骨骼被走廊的冷光切割,显得比雪凉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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