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山酒店的顶层铺着柔软的棕色地毯,脚步落在上面宁静又安和,听不到一点声音。
季雨桐穿过走廊,与漆黑的猫眼对视片刻,随后按下了门铃。
不多时,门从内侧打开,露出裴若初完美无瑕的脸。
裴若初似乎刚洗了澡,浴室中升腾的热气此刻还停留在她的脸上,为两侧脸颊涂抹上早春樱花似的淡粉,她唇色红润,黑发半湿,发尾淌下的水渍被肩上披着的厚毛巾缓缓吸收。
裴若初穿了一身米白色的家居服,恬静又柔软,同样柔软的一双琥珀色的瞳孔带着浅淡的笑意望着季雨桐。
在那道春风一般温和的视线里,季雨桐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裴若初注意到季雨桐手中提的果篮,不由轻笑:“怎么带了果篮,真把我当病号了。”
“你不是吗?”
季雨桐跟裴若初走进房间,难得硬气起来。
裴若初纵容着,但笑不语。
很常见的酒店格局,总统套房大得空荡荡的。季雨桐看在眼里,将带来的水果放在茶几上,转头问裴若初:“洗澡的时候伤口会不会沾到水?”
“不会,洗得很小心。”
“吹头发方便吗?”季雨桐又问。
“不太方便。”裴若初很诚实。
腰侧的伤肯定对裴若初的行动有影响,季雨桐了然,随即试探道:“我帮你吹吧?”
“吹风机在哪?”
下一秒,季雨桐决定不给裴若初选择的机会。
热风沙沙作响。
季雨桐的手指温柔地拂过裴若初的头顶与发梢,一下又一下。
小时候,裴若初也这样帮她吹过头发,如今角色对调,季雨桐心里有一种难言的安稳感。
她喜欢摇滚乐,但摇滚乐队们总逃不开解散的命运,她为此难过、遗憾,却知道有些分别无法避免。
她喜欢裴若初,是那种希望喜欢的摇滚乐队永不解散的喜欢。
“如果可以一直这样下去该多好。”
季雨桐在心里偷偷地许愿。
“好了,”裴若初摸了摸吹干的头发,“谢谢桐桐。”
季雨桐去浴室放好了吹风机,又主动去倒了两杯温水,随后她们一起坐在沙发上,肩并着肩。
“我过半个月去复查,”裴若初捧着季雨桐倒好的温水,“到那时脚踝应该养好了,可以先拍些动作不大的戏。”
“不急,”季雨桐说,“养伤急不得,况且拍摄地点还要重新找。”
原先的地方,被砸成那样,要赔一大笔不说,暂时也不能用来拍摄了。索性她们刚换地方拍,要补的镜头不多。
“有备选的地方吗?”
季雨桐摇头,事发突然,她还没有计划。
“慢慢找吧。”
裴若初将自己陷在沙发里,刚吹好的发丝掩住她半张脸庞:“这样……”
这个角度的裴若初有一种天然的脆弱感。
季雨桐忽然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大导演都把裴若初当作缪斯。
她的一颦一笑,都太有故事性,她光是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做,就已经诉说了一切。
季雨桐盯着那张脸看了一会儿,问:“你有什么想法么?”
裴若初抬起头,眼中意味不明。
“放在枕山拍怎么样?”
“你要提供你自己的房子?”季雨桐吃惊。
裴若初抿唇,意有所指:“很久没回去了。”
那一刹那,季雨桐回想起漫天的红霞,霞光中地板上赤目的鲜血,母亲的猝然离世,她与裴若初的分别。虽然那些令人惧怕的记忆并不是在隔壁别墅发生的,可季雨桐每每回忆到那一天,都能够想起当年在隔壁花园里等待的自己,以及当时无助迷茫的心情。
拒绝的话脱口而出。
“不行。”
这回诧异的人轮到裴若初:“是环境或者房屋布局不合你心意吗?”
自然不是。
《相逢》里设计了春树爬树后从布满爬山虎的墙面攀到二楼窗台与暮云见面的桥段,枕山别墅的构造太契合那样的场景了。
季雨桐看完剧本后对取景地的第一想法,就是枕山别墅。
然而内心深处,季雨桐不愿意将电影与生活结合太深,当时的因种现时的果,竟害得裴若初遭此一劫。
至于裴家在枕山的那套别墅,季雨桐从来没有起过借用的念头。筹拍电影时季雨桐与裴若初的关系还没有现如今这么缓和,何况即使她们间的氛围随着重逢的时日愈长愈发亲近,季雨桐也不会要求裴若初提供她在枕山别墅的房子——裴若初十年都未回过她在枕山别墅的家,其中或许有什么缘由。
裴若初不亲自说,季雨桐不会主动问,但不代表她感觉不到裴若初对枕山别墅的抗拒。
察觉到季雨桐的反对意思,裴若初垂下眸子,轻巧地转移了话题。
“帮我削个苹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