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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oconut Milk Pu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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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将她整个人翻了过去。

完全陌生的感觉侵袭过来,姜晴之呼吸一窒。

不得不说,开荤前的清纯男生和开荤后的狗男生真是完全不一样,在床上,他是越来越会了,也很懂她的爽点在哪里。

这人让她在这件事情上的愉悦阈值变得极高,每次体验感都比上一次更好,他让她上瘾,也让她没法轻易结束这段地下关系离开他。

身后的人没给她分心的机会,紧跟着贴上来。

卧室里全是闷热糜醉的气息,融化在她后颈蒸腾的薄汗里。

旧床板被撞的嘎吱作响,从没有章法的晃动,逐渐变得有韵律节奏,彷佛黑白琴键正在超负荷地被弹奏,下一刻就要承受不住而坍塌。

她的发梢扫过带着轻微檀香气味的红木床头板,碎屑般的尘埃在发丝间浮动,他的指尖勾住星星耳环的空隙,像夏夜坠入人间的星辰。

她和他的呼吸频率共振,窗外呼啸的风雨如同一波波海浪,翻涌着,席卷他们。

外面下完了第一场夏末的暴雨,卧室里也共赴了好几场巫山云雨。

包装盒里的东西撕到最后一个,空盒子啪嗒一声掉落在原木地板上。

又一阵疯狂的高/潮过去,他低喘着,伏在她白皙光洁的后背上,沿着她脊椎的凹线慢慢亲吻舔舐下去,吻过那对精致的蝴蝶骨,在上面留下一个又一个湿漉漉的吻痕,似是在安抚她的情绪,她刚刚叫喊的声音比往常都要大。

好在旧小区的房子,隔音效果倒是不错,他们每次做的酣畅淋漓,都没有引来过任何投诉。

“以后不要这样了。”姜晴之一开口,嘶哑的嗓音都不像她自己的,“我不喜欢。”

其实是因为这样的姿势太累。

“可你刚才明明很爽,叫那么大声。”餍足过后,周牧屿的声音有些慵懒。

“滚!”姜晴之抄起床上的一个卡皮巴拉抱枕,朝他丢过去。

这个抱枕也是她给他买的,其实这间房子里很多东西都是她帮他添置的,原本空荡荡的房子一下就多了很多少女的小巧思,比如客厅置物架上那个粉色陶瓷罐多肉。

周牧屿淡笑着挡开她的抱枕攻击,翻身下床去了外面,回来就给她递了一杯温开水,等她喝完,直接把人抄抱起来,一起去浴室冲了个澡。

在浴室里,两人没忍住又做了一次,可是没套了,他最后全弄到了外面。

今天是他们头一回用完一整盒套还不够的,姜晴之觉得他今天有些失控,是在浴室里那次,她感受到的,他发狠地要她,他以前从不会这样不管她死活。

再回到暧昧气息还未散尽的卧室里,两人相拥着倒在那张刚经历过一场混战的床上,也没精力换新床单了,周牧屿捞过床柜上的空调遥控器,将空调开到舒适的温度,再把薄薄的空调被铺开,盖到两人身上,之后相拥而眠。

-

第二天是周六,学校没课,姜晴之的手机没定闹铃,睡到将近中午才醒,她每次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习惯性地去抱她的人型抱枕,这次却转身扑了个空。

“周牧屿……”姜晴之喃喃自语地从床上坐起来,轻轻嘶了一声,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腰,开始找她的衣服。

昨晚确实有点疯过头了,衣服扔了满地都是。

视线里落进一个棕色的移动物体。

Chiquitta正咬着她那件淡粉色B罩杯限量款维密内衣,在卧室里欢快地四处乱跑。

“Chiquitta!你又干坏事儿。”姜晴之用手指着它。

Chiquitta倏地停下来,叼着她的小内衣,歪头看着她,眼睛里水汪汪,满是无辜的神色。

“还演,把我衣服还给我。”姜晴之瞪着它。

Chiquitta不但没把小衣服还给她,反而衔着那块小布料,转身跑出卧室,奔去了客厅。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了是吧,周牧屿,还不管管你的狗!”姜晴之故作娇嗔地朝外面喊话。

周牧屿叹了口气,放下腿上的笔记本电脑,电脑显示屏上是未完成的金融学课题作业。

没一会儿,姜晴之就看见他从外面进来,走到床边,手里勾着那件从狗嘴上夺下来的内衣,轻轻挑起一边眉毛:“需要男朋友帮你穿吗?”

“别,就不劳驾您嘞。”姜晴之从他手里夺过胸罩,要是让他帮忙,少不了又要趁机被他摸上两把,然后又得腻腻歪歪好一会儿,今天一天她都不用下床了,毕竟从昨晚来看,周牧屿的欲望比之前强了很多,往常每次见面,基本都做一次,昨晚做了五次,破纪录了。

而且昨晚最后在浴室那次,他弄的那么狠,她到现在还没缓过劲儿来,其实她有时候会疑惑,为什么他对她的欲望会忽然变得这么可怕,是所有陷入热恋中的男生都会变成这样吗?

对于姜晴之忽然冒出的一句京腔,周牧屿也略微感到有些好奇:“你家是有什么在北京的亲戚吗,刚才听你说的是北京话?”

姜晴之虽然是土生土长的港城人,但她父亲姜知远是在北京出生长大,到二十岁才去港城创业,也是在那里遇到秦惠女士,两人建立了自己的家庭,从此扎根在港城,偶尔因为生意上的事才会回北京,每次姜知远从北京出差回来都会给姜晴之带些老北京的小玩意儿。

所以姜晴之是京圈文化和港圈文化融合的产物,特殊的成长环境造就了她独特的气质,她身上既有北京大妮的直爽俏皮又兼具港城姑娘的柔美婉约。

“我爸是老北京人儿,平时在家没事儿我就跟他学两句京话儿,怎么,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啊,北京好玩儿好吃的可太多了,讲起来那是没完没了……”姜晴之冲他俏皮地眨眨眼,一边说,一边背着手穿衣服,越是着急,越扣不上背后的搭扣。

周牧屿看着她的眼神逐渐变得深沉炽热,他的视线落在她胸前还残留着昨夜欢爱噬痕的饱满上。

姜晴之瞥他一眼,没好气地说:“看什么看,都是被你的狗嘴啃出来的,你昨晚发疯了一样,只管自己爽,都不管我的,你还好意思看……”

周牧屿背过身去,轻咳一声:“你慢慢穿,午饭出去吃,顺便带Chiquitta去做个美容。”

周牧屿每个月都会带他的爱犬去几次宠物美容店,每次都要做个完整的美容spa套餐,没个千把块钱下不来。

姜晴之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要养Chiquitta,他说只有小狗会永远爱他,不会伤害他,不会背叛他,小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所以他喜欢养狗。

后来姜晴之特意去查了一下,养狗的人其实是因为内心缺爱又渴望陪伴,或许也有小时候受过心理创伤需要治愈等等因素。

周牧屿好像是这样的人,跟他在一起这段时间,她从没听他提及过他的家人,也从没见过他家人来看过他,他一直在校外独居,每月见的最多的人就是她,

可她知道自己大概是陪不了他多久的,还好他还有Chiquitta。

两人去的还是那家周牧屿常带Chiquitta去的叫做圣宠的宠物美容店。

店里工作人员跟周牧屿非常熟悉,直接把Chiquitta带进去洗澡以后,他和姜晴之就出去找地方吃午饭,两小时以后再回来接Chiquitta回家。

“中午想吃什么?”周牧屿搂她的细腰,将人往怀里带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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