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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野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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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这是一个初春的晨曦,东方微白,海天一线的雾气正慢慢散开。

村头几户的人家几乎在同时起了床、烧着饭,一股股炊烟鬼祟地串了起来。

这是一个东南方的小村子,聚集着世世代代在这里忙忙碌碌度过一生的村民,村子没多少土地,谋生靠的是出海,而出海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打鱼,一种是拿打鱼做幌子干其他事。

“阿勇爸”,张姑子轻轻开口叫着她的男人:“昨晚和你说的事,你怎么想嘛。”说着她穿好靛蓝的上衣,从床上蹦下来。利索地打开房门来到天井,从容地从井里打出一桶水,开始洗刷。

而她的男人,此刻只是在床边坐着,半裸着上身渗着豆大般的汗滴,他靠着那点微弱的光线摸索到了床头边的烟盒,毕竟起床的第一根烟,对他才是最美味的早餐。万宝路的烟就这样在潮湿的房间里燃了起来,烟头的那一撮红火瞬间点燃了男人的思绪,这烟好真的好抽啊,那个船老板本事真的不一般,村里的男人见了他都恭恭敬敬的,连大队的人也对他客客气气……

“我说,你说话啊。“张姑子在厨房里开始做饭,一股油味浓重的烟雾气溢到了房门边。

”你不说话啊,哎,没本事,怎么就……”张姑子一边嘟囔一边走到房间给男人递过去一杯开水。男人依然没有开口,他向来如此,对于他的老婆,他要摆出一副漠不在乎的模样,哪怕内心已经如海浪般翻滚。

早餐如往常一般,两个人都是在默默无语当中完成的。

男人在早餐后也如往常一般,出了门去上工了。张姑子不慌不忙地给儿子阿勇洗刷、吃早餐,吃完早餐的阿勇自己也去上学了。忙乎完这阵子,张姑子才能稍歇一会,但心里的不安却在不断地漫延。

“砰、砰、砰“,暗号般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你敲轻一点“,张姑子有点慌乱地开了门,本能地向外望了望,彷佛有什么在窥探她一样。

戴着一顶稻草帽的船老板像鬼魅般的轻声无语串了进来,当张姑子快速关上门时,他已经张开那双铜色粗壮的、带着海腥味的臂膀从后面搂住张姑子,两只大手一手往女人的上衣里揉,一手则直接伸入女人的碎花布短裤。

“你轻点啊你”,张姑子不断发出呻吟,身体彷佛磁石般贴在男人的身上。

“想我不,我可想你了”,男人一边不断试探,一般在耳边悉悉索索,享受着猎物到手的滋味。

“嗯嗯”,张姑子用自己的手抓住男人的其中一只手臂,狠狠地啐了起来。

在一阵慌乱之后,两人进了屋,上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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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已经到了村子的上方,虽然这只是谷雨前的节气,但炙炙的热浪已经在村子的地里翻腾起来,夹带着海边的湿气显得灼灼逼人。

阿文正在赶回家的路上,只身穿着白背心和蓝短裤的他却忘了戴草帽了,热浪逼着阿文一路低头小跑,早点回家是唯一的念想。

“妈,阿嫲,我回来啦。”阿文气喘吁吁地踹开自家的木门,头也不回地径直往正厅串,跳到木板凳条上然后一把拿起八仙桌上的搪瓷杯迅速地把水灌进嘴里。

“阿弟回来啦,“阿文的奶奶——也就是阿文口中的”阿嫲“,从里屋缓缓地走了出来,身后跟着一个皮肤白皙中等身材、穿着碎花布衬衣留着两条羊角辫的女孩子。

“阿姐,你回来啦!”阿文从椅子上跳起来。

“是啊,好久没来看看老姑,今天过来看看啊。”这个被阿文叫做“阿姐”的女孩,微笑着点了点头,她的一颦一笑,在阿文眼里,就犹如黑白电视机里的女明星一样,令人迷醉,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像春天的海风般湿润,又如秋天的落叶般委婉。后来,阿文在走南闯北后,知道了一个词来形容这感觉:气质。

这个带着气质的女孩,是阿文的表姐——比阿文大了几岁,是阿文奶奶侄子家的女儿。人书读得好,在县里上高中了,据说,她可是能上大学的人。村子里的人都好生羡慕。女孩子叫楚伶,这个名字据说是她那个读过私塾当过地下交通员的外公起的,寓意“楚楚动人、伶俐聪慧”,但后来她外公在大动乱时落下了病根,倒在春天来临的前夜。

“阿文啊,你阿姐明天要回县了,今天来我们家,看看走走。你带着她出去走走吧。”阿嫲其实内心有个想法,但考虑到时候未到,也就把心里话嘟哝在嘴边,忐忑一番顺着口水又吞咽到肚子里了。

“好啊,等我阿妈回来,一定给我们做好吃的,我们先出去走走。”阿文很兴奋,之前的疲惫已经被楚伶姐的吸人气质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彷佛是一道光,一道可以看见满是繁花遍地的光。

两个人并排来到了村西面的小山包,说是山包,其实上山也蛮崎岖艰难,夹带着湿气的热浪,更让上山之路显得愈发艰辛。伴随着热汗淋漓,两人终于来到了顶峰,朝南望着一片蓝绿相间的大海,开始了初涉人世的稚嫩对话。

“阿姐,听说你要上大学了?”阿文其实连高一都没念完,读书在他的世界里,是一个含糊不清意义不明的概念,一个要认的词,而已。

“还没有,要考试的,不知道考不考得上咧。”楚伶明显更成熟,更理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那你想上大学读书吗?我听说大学可好了,上了大学将来国家给你班上,还是干部呢。“在阿文的眼中,其实上大学就是为了饭碗。能吃饱,是阿文一直以来的梦想。从他记事开始,他的肚子从来都是一顿半饱一顿半饥,有时候他看着同村小伙伴碗里的那几块咸猪肉,做梦都想着这一辈子要是顿顿能吃上咸猪肉就应该很幸福了。

“想阿,我妈说了,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我想出去闯天下,看能不能改变我自己。”楚伶看的很清楚,要是她读不上书,她这一辈子最多也就只能在县城的三亩地里存活,压抑、无望、悲愤,注定只是悲剧的一生。她已经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最大的失落并不是目前的苟且生存,而是领悟了思想的光芒且无力回天。

“阿姐,我想读完书了,就去找工。听说现在我们在香港隔壁有个地方,可多钱挣了,我想去啊。有钱了就可以给我妈,阿嫲买吃的,买用的。最好再买个什么呢?电视吧。听说县城里的人,都有电视啊。”阿文虽然活在当下,但不算苟且。

“呵呵,你还知道的挺多。不过啊,阿姐还是劝劝你,听阿姐的话,能读书尽量读书。”楚伶已经看懂了阿文的心思,知道也只能劝慰了。

“是啊,我得学多一点算数,算数学好了,将来做工才不会被人骗。”阿文其实也有自己的学习目标。

“那你要多多努力了。我听你阿嫲说,你现在都不去学校,跑去给你堂哥当杂工了?”楚伶还是希望能把自己的表弟给拉回来。她知道表弟的那个堂哥,虽然楚伶还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个人,但直觉告诉自己,那个人可不是一般人,雄性、粗野、喧哗,身上又带点邪魅的气质,眼神里又有种暗淡厌世的光芒。复杂,没错,只有这个词才能形容他,楚伶是这么想的,但她又要维护表弟的自尊心,话到嘴边又吞咽回去了。

“我觉得上学没意思,老师讲课我们都在睡觉,他们动不动就要骂人打人。阿姐,我和你说,我们老师可坏了,上次居然说要收我们钱,说是给我们买课本,要几毛钱呢。你知道后来我看见什么吗?”阿文已经瞥见到了人世间的阴暗。

“看见什么?”楚伶好奇地问。

“我看到我们那个男老师,和卖书的那个老板在镇上的饭店吃饭,还喝酒了。我堂哥说,肯定老师是收了好处的,你想想,几毛钱一个人,我们学校多少人,不得要几十块钱啊。“阿文的算数果然没白学。

“哦,这样啊。“其实楚伶在阿文讲故事开始时已经猜测到结果,因为这不是阿文一个人碰到的事,县城中学的有些事比阿文碰到的更恶心更龌龊。她之前一个好朋友据说因为成绩平平又没给老师送礼,结果被发配到最后排坐着,成绩不管不问;好朋友的母亲知道后上门讨说法,老师直接来一句,你红包都没带,谈什么说法。

“阿姐,你说,这里面多挣钱啊。有这样的机会,我也想啊。“阿文的思想动向其实是有问题的。

“你别胡乱想,阿文。这些事是犯错误的,这叫不义之财,严重点,是犯法的。“楚伶有点生气,她想不到她的表弟居然有此想法。

“好啦,好啦,阿姐不要激气。我也没那个胆子。“阿文说着,再想想堂哥之前做的事,也觉得后怕,心里憋得慌。

“下山吧,我还赶着回家。“楚伶没心思和阿文继续搅和下去,看来虽然是同龄人,但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真的比喻成天上地下也是恰如其分的。

太阳依旧毒辣,热浪逼得人人挥汗如雨。但对话带来的悸动不安,已经在两人的内心世界中产生了不可抹杀的涟漪,一波波地涌向各自内心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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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的堂哥叫阿华,也就比阿文大五六岁的模样,他一般都是和和气气了、乐观大方的年轻模样,只不过乐呵呵的面孔下还藏着一份与年龄不符的城府老辣。

周围的人都叫他阿华、华哥,少数要巴结他的也会称他为郑老板——阿文和阿华都是姓郑的,这也是村里唯一一个姓,这种现象在东南沿海的土地上是司空见惯的,要是有一个村既有姓这又有这姓又有那姓,三家分晋,那才是怪事。当然,长辈们都叫他:华仔——和某个香港大明星一样的昵称,阿华最受用的还是这个称呼,既能增加别人对他的印象,还能给人一种年轻、活力的感觉,最重要的,是能够掩埋内心的野望和城府。

此时的阿华,还是一个混社会的小人物。

大家都说阿华很聪明,某些貌似得道的高人,甚至说他有慧根。阿华确实也不负众望,读书的成绩还算优等,和楚伶这种略带书香气息的大家闺秀相比,阿华也算得上翘楚了。但读完初中,阿华便拒绝上学了,中专不去,高中更不去。他说,他想挣钱,太想挣钱了。

这和阿华的家境有关,如果说阿文从小到大是饱一顿饥一顿,那么对于阿华来说,温饱就是触不可及的奢侈品。他的父母因为残疾,所以干的都是最轻的活,村里和大队也算照顾他家,但缺乏劳动力的结果还是让全家人处于一种全身被贫穷包围压得喘不过气的现实。阿华聪明而早熟,他早就看清楚这一切,也明白他这个当长子的应该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他选择让他的弟弟和妹妹继续读下去,而他,就要早点出来挣钱养活一家人。后来,阿华和别人说起这段往事,他还很得意: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当时已经悟到了“造原子弹不如煮茶叶蛋”的道理,自己肯定有本事在社会上打拼,而他的弟弟妹妹却还小,也看不见身上有任何潜质。所以,读书,才是他们俩的唯一出路,而对他,却不是。

决定出来打拼的阿华,慢慢独自承受着社会的险恶,人情的繁杂,但凭借着得道高人所说的“慧根”,阿华还是干出了点名堂。

他最早瞅准机会,将家里的蔬菜拉到县里卖,虽然路途遥远收益甚微,但阿华却认为这是正确的——他摆摊的地方选的很准,就在县委县府大院的旁边巷子里,这里离原本的菜市场有一段距离。不少院里的家属懒,而且阿华的菜又新鲜便宜,于是来来去去买买卖卖,不出一年,这个蔬菜贩子做出了口碑,挣钱不说,关键是认识了不少人,尤其是几个院里与阿华同龄的青年,都被阿华的个人魅力所笼络。

挣得了人生的首个壹仟块之后,阿华便迫不及待地回村里炫耀。他把自己在县城里买的礼物——各种食品饮料,服装布料,等等,发给村里的各家各户。

村里人以为阿华那是小人得志,但实际却是,表面上看阿华张扬炫耀,背地里这做法是一份无声的广告:阿华在物色合适的人物给自己当工。找工干嘛?当然是给自己当下手。眼见着生意做大,阿华希望有人来帮忙。当然,阿华清楚,做这事的人不能太多,三五个足矣;关键是人要靠得住,可控。思来想去,外面的人信不过,镇里的人也信不过,只有村里的一波年轻人才能把控。于是,就有了上面这一幕,阿华衣锦还乡了。

第二节

清明时节,微雨纷纷。但对于毗邻南海的村子而言,大风来得不早不晚。这一宿,风刮得连地皮都翻起三分土,夹杂着微微细雨,裹挟着丝丝寒风,一种令人不安的寒悚在村子里漫延开来。

清晨,微雨渐渐落下帷幕,朝霞变得清晰可见。本来这一切都应该预示着这是一个安静祥和的日子,但此时此刻的村子,却已经翻了天,悲恸笼罩着每一寸土地。

郑氏祠堂前的大广场,聚集了村子里几乎所有的老少男女。他们围成一个稀稀疏疏、三三五五的半圆,围观着广场中央,有的窃窃私语,有的泪流满脸,有的嘤嘤抽泣,还有的是麻木冷漠,也有的是咧嘴轻蔑。

广场中央,张姑子和其他两个女人正伏在地上嚎啕大哭,顿足捶胸。地上,正躺着她们家各自的男人,全身都裹着一身白布——昨天夜里,他们出海碰见大浪,船翻了,人没了。除了三个村里的男人外,地上还有另一副全身也裹着白布的尸体,那是村里的传奇人物——船老板。但船老板不是村里的人,没人伏在他面前嚎啕痛哭什么的。他是谁?他什么时候来村里的?从哪里来?村里人都说不清楚。有的说,他是当过兵的;有的说,他是隔壁县城的;还有的说,他以前在县政府那里见过他,众说纷纭却无一定论。

人群里有几家的女人也在嘤嘤作声,眼眶红润。她们并不是在为死去的同村男人悲伤,而是为了她们的那个相好,船老板。毕竟,她们也受过船老板的恩惠,身子也快活过,眼瞅着这种带着提心吊胆但又颇为刺激滋润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她们自然自发地觉得悲感丛生。

“好了好啦,都别哭了。停停停。”那个满嘴金牙的族长开口。

女人们听到了族长的训示,自然哭声立马大减,彷佛告别仪式嘎然截止。而男人们早就习以为常似的,早早就鸦雀无声。在村里,族长的威望比村委大队书记的红章还管用,毕竟,族长这地位是靠资历堆出来的。

族长看着一群人默默无声地站在广场面前,太阳愈发毒辣,便挥了挥手,示意大家伙可以陆续离开。自然,大家也都懂这意思,不出三五分钟,除了家属及其他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之外,大家都三三两两地离开了,毕竟,这日子还得继续,何况躺着的都算是外人呢。

“阿公,这几个人怎么办?”族长旁边一个肤色黝黑、身材矮实的中年人在族长耳边轻声问道。

“村里的三个就叫他们家里人抬回去,按规矩办。那个外来的,找大队去处理吧。他是隔壁县的,大队的人知道。”族长一边有气无力地说着,一边微微颤颤地往祠堂里走去。

很快,逝者的家属们就把自家的遗体抬走。中年人则叫来两个小年轻把船老板抬到一台拖拉机上,他和两个小年轻一起去把船老板的遗体带过去大队的办公地。

“这个人是谁啊?”一个小年轻问起中年人。

“不该问的不要问。”中年人的一脸漠然,黝黑的皮肤掩盖住他内心的狂喜。

事实上,中年人是村里少有知道船老板的真实身份的人,甚至船老板在村里的所作所为都一清二楚:船老板根本不是外地人,他是真真切切的本村本地人——只不过,他是个遗腹子。

相传当年船老板的生父为了生计逃到香港后就了无音讯,船老板的母亲在生下船老板后为了活计就嫁到隔壁县城,给一个转业军官当了太太。这对于船老板的母亲而言,自然是找到了一张长期稳定的饭票,但船老板并未像人们所想象那般过上好日子;相反,随着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们出世,他已经陷入一种“爹不亲,娘不爱”的窘困境地。于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叛逆了。继父没办法,送他去部队,呆够三年就复员回家,终日无所事事,烟酒相伴。直到有一天,他被一个人看中,一个自称能带上他快速发家致富的男人。两人经过多日的商讨,男人把他的宏才大计告诉船老板,并悄悄告诉他:你生父在香港,日后你发了财,你就可以去香港和他团聚了。船老板顿时大彻大悟,一头扎进男人设计好的口袋中。

男人让船老板做的事情也很简单,他让船老板回到自己的村子——村子靠海,这是关键的步骤。然后给了船老板一条小渔船,渔船是带暗箱那种,可以藏匿货物。自然,男人就是让船老板给他带走私货的——电视、手表、收音机、录像机,有时候连摩托都可以拆好带过来。每次,男人都会给船老板规定时间和地点、安排暗号和告知货物品种数量,由船老板带人在海上对接。

船老板当然知道这是违法的,毕竟整个县城的街道哪怕巷子里都刷满了各种反走私的标语,但无奈,钱,实在挣得太多了。诚然,船老板每次出海接货时,心里总感觉自己被悬吊在悬崖边上,但想到事后从男人那里拿回来的一沓沓钞票,一切也就释然了。

只不过,天道苍苍,轮回并没有忘记谁。这次,船老板终于栽了头,一头栽进死亡的悬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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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村子,已经入夏了。趁着农闲的日子,村里不少人都到了县城甚至更远的特区打工,只不过,这种工一般都做不久。毕竟,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回家种地才是正经的日子。

端坐在改革的列车上,县城也渐渐变得有模有样。政府门前的马路拓宽了,两边还种了树、装了灯,大马路口还装了红绿灯。人民公园也翻新了,里面还增加了一个儿童乐园,周末,那可是县城老百姓打卡的必备景点。新建的华侨宾馆有十层楼以上高,还带观光电梯,成为县城当下最时髦的宴客首先地。

最重要的,是改革已经深入百姓的生活:街上不再是清一色的白色汗衫、靛蓝色长短裤,而是变得风情万种;女人们的各种花色连衣裙、烫焗的大波浪头发,男人们变得西装革履、皮鞋锃亮,小孩们则流行各种卡通图案的花衣衫。二十八寸单车不再是人们追求的代步工具,红蓝色相间的进口本田小摩托成为结婚彩礼的标配。至于电视机、手表、收音机,那更是家家户户开始触手可及的商品了。饭桌上,猪肉、鱼肉开始占据饭菜中心地位,各种零食遍地,人们开始担忧孩子们的肥胖而不是吃饱与否。

村子里也在追赶城里人的时髦,虽然看起来依然是那么的贫瘠、寒酸,变化谈不上翻天覆地,但显然日子比前十年好过多了。再也听不到谁家的小孩病死、挨饿,老人们也不在天天喝粥度日,米饭、鱼肉,甚至猪肉也成了饭桌上的常客。穿戴方面,农村人还是稍微保守,当然要下地干活也不可能太讲究。某些东施效颦的庄稼汉居然穿着从贩子那买来的二手西服下地干活,却感到不甚方便;孩子们早就穿上五颜六色的衣服,没有城里那么时髦,但总比过于显得生动鲜艳。村里不少地方也装上电灯,村子几条土路也铺上了水泥。每家每户也装了电表,自来水也有了,但大家伙还是习惯用井水——老一辈人迷信,说是井水干净凉性,喝了可以包治百病,泡茶煮饭当然只能用井水。当然,大家觉得最大而且最满意的变化,还是村里的小学——不仅盖起了两层教学楼和教师宿舍,还给校区修了操场和小公园。就这样,起码孩子们全部都可以去上学了,大人们终于可以安心的去下地、去打工。

这一切,阿文都看在眼里,刻在心上。

他偷偷地和阿华进城做了几天的杂工,睁眼看见了大千世界,五光十色,灯红酒绿,各种稀奇古怪无一不诱惑着这个农村来的小男孩。

“我什么时候能住进这样的楼房呢?能骑上摩托车呢?”欲望,无时不刻地侵蚀着阿文的思想。

“想什么呢?阿文,把这车菜拉到大院三栋二楼的陈姨家。“阿华敲了敲阿文那个灵魂出窍的脑袋。

“哥,这么多菜,得多少钱。“阿文回过味了,知道要开始搬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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