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温饱思□□。
可我和川柏却在这样一个问题下,不欢而散。
因为小时候的记忆,并不美好。
他或许只记得些好的,善良的方面了,而我却对整个事情都记忆犹新,而且算得上黑暗和恶毒。
他母亲,是我后妈。
我亲生母亲前脚出了车祸,无治身亡,她后脚就跟老头办了婚礼,还宣布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唐家二少爷早已学会了走路。
我没有参加这场被媒体疯狂宣扬的盛大婚礼,不过是因为厌恶。什么天设一对,什么喜结良缘,什么永结同心天赐佳偶,原来只要有钱,再肮脏的关系,也能被如此粉饰。我通宵跪在凄冷的灵堂前,冷眼打量每一个从我身边嬉闹而过的仆人,大抵没有人同情我,我也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
当那个女人牵着小小的他走入唐家大门时,我不想欺骗任何人,我是想把母子俩都扔出去的。
之所以没有,是因为老头子将川柏视若珍宝,甚至甘为孺子牛的疼爱着。
当时自然是怀着嫉妒和愤恨的,所以从来不称呼那个女人,不认同那个女人在这个家的任何地位。
可他呢,越长大越可爱。而且不知为何,很喜欢粘着我。但凡我在场,他宁肯屁股对着老头和他妈,也要咧开嘴满脸笑的望着我,张开双手叽里咕噜要抱抱。
在这个冷漠的家里,他就像是唯一的那一束阳光,哪怕这阳光来自于仇敌,却钟情照射于我,给我带来难得的温暖和悸动。
慢慢的,也就可耻地,放松了警惕,忍不住去亲近他,与他嬉戏,逗他哭,逗他笑。
或许我真的从小就有心理疾病,一边情不自禁喜欢他的可爱,又一边生气自己对那个女人生的孩子这么亲近。
所以有的时候,我会故意告诉自己不要理他。特别是当我的狐朋狗友来找我玩的时候,我的眼里几乎是没有他的,次次如此。
他会茫然的跟着我们转,像只听话小狗,会趴在我的腿上,静静看着我们打游戏,会被我一脚踢开,在朋友的起哄中,提着他的衣服把他扔出门外。
自然,在那样不知轻重,不知好歹的年纪,我做了不少混事。
他眉间那道不显眼的疤痕,是我弄的。
他能把门牙摔断,也是我造成的。
我从来不是一个好哥哥,心眼小,记性好。他却从来不计较,一点也不像那个女人的孩子,也许真的是天使来的。
假如他没有偷偷跟我去老头子书房的话,或许我们兄弟俩能够打打闹闹的一起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