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连亭率先进去,撩起破破烂烂的遮风帘子,转身面无表情,无奈:“进来吗?”
常拥宸忍着周身潮湿阴暗气息,躬身跟他进了破庵。
雁连亭坐在干柴边,皱着眉生火烤野鸡,常拥宸倒是不作假了,将手塞到他姑爷衣服里边暖,美滋滋等吃。
干燥烈火劈里啪啦地响,尼姑庵外头风雪正盛,雪风轻轻撩进来,雁连亭撕个鸡腿下来,说:“你不是饿了?”
常拥宸小心翼翼地笑:“我不吃鸡腿。”
雁连亭懒得搭理,将鸡腿放到一边的叶子上,给他撕鸡胸。
常拥宸张嘴抬头:“啊——”
雁连亭恨得牙痒痒,后心不在焉,敷敷衍衍地给人喂。
够了!
“你们……在干什么?”
外边走进来的忘忧对贵人的生活情趣大为不解,又看着扔到一边的鸡腿暗自发誓。
他这个人体质特殊,一吃肉就吐,菜也不行,屡试不爽的能当食物的,只有水,反正活着是个奇迹——
雁连亭摸清了此少年的诡异之挑剔,将水袋遥遥扔过去,然后站起身来,主动跟常拥宸介绍说:“他叫忘忧。是我在良珍城遇见的第一个朋友,从前在城主家。恰好我找少城主有事。所以这几天都在一起。”
少年墨绿的衣裳洗净了,头发用柔韧的枝叶扎住,不过又瘦又小,看起来就十五六岁。他看着那边的常拥宸,敬:“正安侯。”
他能知道那是百墉殿的雁连亭,那么雁连亭跟正安侯喜结连理的事就不必说了。
“忘忧,我们明日便去拜访少城主,如果你不想再被抓回去,刚好这几天把伤养好,你就连夜离开吧。”
“感谢照拂……那再见!”
二人目送忘忧于丛林郊野消失不见,常拥宸裹紧外袍,看看天色,说:“待在这破尼姑庵里也不是个头儿,你跟我去住客栈。”
雁连亭打死不要:“你金贵怕风寒,你自己去吧,我待在这恰好感受一下茅屋为秋风所破的感觉。”
常拥宸环视四周,昏暗阴冷,犹豫半晌,揣一揣袖子,刚开口还没说话,忽而掩起面容,连续打了两个喷嚏。
雁连亭本来是洗耳恭听叫骂的,然而后者居然选择妥协,他大吃一惊,之后再反应过来,发现人已经发烧了。
——冬日黄昏早,雁连亭背着烧昏过去的小侯爷,穿过荒林落日,来到良珍城中心地带,一鼓作气把人带到了城中客栈,在常拥宸身上左右摸索,将钱袋丢给老板娘,整了间上房进去。
娇生惯养的家伙就是麻烦……!
给人敷上毛巾,他又下去买药,买药的间隙想用玉佩呼唤一下沈扶,然而根本喊不通。最后雁连亭在重回客栈的时候,被没尘宫另一位眼熟的侍卫拦下:
“这包裹里是侯爷从京中带的衣物用品,姑爷出门在外切勿苦了自己。”
雁连亭接过谢过,又马不停蹄地回去。
等人退烧发汗,衣服肯定是得换的,于是他解开包裹,却发现里边一件件厚衣裳披风,好像都是给自己的……
雁连亭坐在病榻边垂眸静思,忙活到半夜,勉强倒个茶给自己清醒清醒,忽然福至心灵——
对了,常拥宸此人喜新厌旧,去年的冬衣必然不会再穿,勤俭持家还是得指望沈大才子!
“咳咳……”
常拥宸醒了,拉开被子从床头坐起来,离开温暖热气就冷透了,冷得又直皱眉。
“你把衣服换了吧,客栈酒楼不打烊,我去跟老板娘要碗粥来。”
雁连亭说罢开门下楼去,在柜台跟热情豪放的酒楼老板娘闲话几句,就倚在那边等了。
楼外夜雪,灯火朦胧,三三两两的还有几桌江湖侠客。不必特意留意,几个人的话就算压得低,轮回仙君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良珍城的医药之术造诣极高,有内部透露消息,说死不久的老城主赵天钦,在山谷里培育药人,若是成功,吃一口,功效堪比唐僧肉。”腰佩大刀的麻衣侠客说。
“那岂不是人吃人?”另一位虎皮衣的惊。
“但概率极低,听闻这些年,仅有一个成功的,”第三位幕篱遮脸的侠客穿着朴素,“还因为老城主的心头宝,就是少城主,常年有病身体不好,将那唯一一个专门为少城主关了起来,不知如今什么境况。”
雁连亭静静听着,直到后边老板娘唤他:“客官,您要的小米粥好了,要不要人给你端上楼去?”
“不用,辛苦了。”
雁连亭谢过,带东西上楼,然而他总觉得有人在看着他,于是扭头。
在那一瞬间,窗外枯瘦黑影闪过,而后,风驰电掣间——
冬雷阵阵。
常拥宸在房间换好衣裳,抬手拉扯衣褶时,抬眉,亦然听到了石破天惊的雷声。